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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报告|2022年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报告(三)

 

3、国内外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对比及其影响因素

3.1国外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

3.1.1国外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模式

从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看,政府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国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模式有:政府间接支持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市场驱动型联盟发展模式(以欧盟、德国为代表)、政府直接支持模式(以日本为代表)。

1)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间接支持模式

美国科技服务业凭借其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较早走上产业化道路,政府直接干预程度较低, 但美国政府在政策法规、产业基础建设及发展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一是成立了国家技术信息服务中心(NTIS)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等官方机构,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二是搭建了以小企业管理局为主体的全国性科技服务系统,为市场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进而促进科技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三是通过半官方性质的联盟和协会组织、科技孵化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某些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组织或机构等,为科技服务业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2)以欧盟、德国为代表的市场驱动型联盟发展模式

自2010年以来,欧盟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迅猛,而德国科技服务业领先于其他欧洲国家。由国家创新机构、各地区科技发展机构、高校及学院技术中心、各类商会组织等组成的欧盟创新驿站(IRC)是欧洲最为领先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推动者,是欧盟实现市场驱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力军,主要开展企业调研、评价技术需求、寻找技术供给方或合作者、提供支持及意见、签订合作合同等服务。德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集聚,包括工业研究联盟、工业研究协会及行业协会、技术转移中心等。这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信息与咨询、技术转移与转化、申请科技创新补助经费、寻找欧盟范围内的合作伙伴等服务。

3)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直接支持模式

日本科技服务业采取政府直接支持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了“产、官、学、研”紧密联合,实施重点化战略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一是注重政府宏观指导,加大资金投入。日本政府注重制定科技创新宏观战略规划和给予企业经济资助。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重点产业或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建设;另一方面给予企业资助,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必要时直接参与企业科技创新。

二是设立公立实验研究机构、中小企业信息中心等机构,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及信息服务。

三是政府限制国外资本在日本的直接投资,鼓励国内企业引进国外资本及技术,促进国内企业消化、吸收国外技术,推动国内企业技术创新发展。

3.1.2德国科技服务业创新体系

1)德国的全国创新体系

德国工业制造业体系的强大,与该国分层运作、多网融合的全国创新体系密不可分。从治理、供给、服务、需求四个侧面,展开简要分析。

 

 

(1)治理层:实施长期主义政策推动

德国创新治理体系呈现联邦和各州统分结合、政府集中调控、要素市场主导的治理格局。德国执行长期主义政策是培育全国创新体系的治理基础。联邦与各州的议会、政府注重以体系化中长期政策法律来培育科技创新体系,开创了有利于创新主体生存发展的利益格局,成效显著。例如:2000年联邦出台《INFO 2000:通往信息社会的德国之路》白皮书,规划德国信息产业新一轮发展;2004年联邦与各州政府签署《研究与创新协议》,承诺对大型科研组织(例如弗劳恩霍夫协会、亥姆霍兹联合会等)资助每年不低于3%增幅;2013年联邦实施《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发动工业新一轮数字化创新,保持德国制造国际领先。联邦和各州的创新政策也体现在研发资助上,财政负担了全国近30%的科研费用,其余研发经费来自企业与基金会的投入。多数财政扶持类科研项目由联邦教育和研究部提供。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侧重资助清洁能源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计划,例如中小企业参加Go-Inno计划可获得创新券,凭券可享受技术创新外部服务50%费用的补贴。2020年起,德国实施《研究津贴法案》,凡在德国开展研发并需纳税的公司,在财年结束后可向联邦税务局报销其研发人员费用的25%(每年最高500,000欧元)。

(2)供给侧:培育群态创新的技术源泉

德国的大型科研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通过市场机制互联互通,创新链贯通基础研究与应用研发,形成了群态的创新网络,技术要素源源不断输入产业界。德国拥有1000多个公立或财政资助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全国重点高校及优势学科的布局按照各州产业结构加以均衡,避免经济发达地区“一家独大”。依托高等教育和科研体系但又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大型科研组织,是德国实施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以弗劳恩霍夫协会(FHG)、亥姆霍兹联合会(HGF)、马普学会(MPG)、莱布尼兹联合会(WGL)为代表的大型科研组织,发挥着创新要素供给的源泉作用。各大科研组织都重视技术转移,与产业界长期保持深度合作。例如,马普学会设有企业法人马普创新公司开展技术商业化运作,亥姆霍兹联合会引入社会资本成立促进技术熟化的基金会,莱布尼茨联合会与企业共建专门技术应用实验室,弗劳恩霍夫协会拥有近百家研究所和分支机构开展技术研发运用项目。

(3)服务层:软实力强,网络发达

德国的科技服务机构既是供给侧重要市场渠道,又为企业调集资源并提供落地服务,其网络和软实力享誉国际。主流服务机构擅长对企业创新全周期赋能,代表单位有斯泰恩拜斯(Steinbeis)、西格诺(SIGNO)、工业研究协会(AIF)、技术创新中心(ADT),其角色是产学研项目协调资源整合。

(4)需求层:自主创新需求深入持续

德国企业的整体科技实力居世界前列,特别是其中小企业数量大、技术水平高、技术需求持久、创新活跃。企业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直接与科研部门合作,企业研发部门与公共科研机构结成创新联合体。企业擅长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德国双元制实践教育体系,大学和职技类院校负责理论教学,企业负责学生实操培训,学生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到企业就业,高素质技工保障了校企深度合作。

2)德国的科技服务业态

以斯泰恩拜斯(Steinbeis)为例分析德国科技服务业态。斯泰恩拜斯成立初期曾获得德国政府资助,之后逐步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它由基金会、技术转移网络、关联企业、大学、出版社等板块组成,是德国乃至全球实力最强的科创服务机构之一。

 

 

(1)扁平化市场化的集团经营管理模式

公益非营利性的经济促进基金会(StW)是整个斯泰恩拜斯机构的首脑,设有理事会和董事会。理事会由来自政府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工商界等20多家单位的代表组成。基金会负责制定整个机构的服务原则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按照章程和契约运行,但不干涉其具体运营。基金会下设独资公司性质的技术转移公司(StC),管辖斯泰恩拜斯绝大部分营利性质部门,包括技术转移中心(网络)、研发中心、咨询中心、投资公司和关联企业等,对下属机构提供财务、人事、法务、保险、行政等集团化管理,并对外承担服务出错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助其申请政府资助和金融支持,为下属机构进行官方信用背书,通过服务网络为下属机构推送技术供需线索,定期举办开放式论坛活动,组织每年的技术应用创新奖与技术经纪奖。下属机构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自主与客户签约,按照章程应将年度营业额的10%~15%上交技术转移公司。截至2020年,斯泰恩拜斯的技术转移网络在50多个国家设立超过1100家分支,超过6000名签约科学家与工程师参与服务,年度收入超过1.7亿欧元。

(2)产业效益导向的全方位立体化服务体系

斯泰恩拜斯致力于为科研供给端、企业需求端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双向合作平台。斯泰恩拜斯如预判某技术有较大市场价值,常与技术方签约成立一家技术转移中心进行市场推广。斯泰恩拜斯也欢迎企业委托自身技术难题和研发需求,以降低企业自研成本。技术转移中心不仅关注技术交易,对于交易前的策划、调研、技术评价和交易后的市场开发、员工培训、质量管控等环节也有能力提供一站式服务,技术转移网络涵盖广泛产业技术领域,包括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工程等。各地的研发中心整合了包括马普研究所、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在内的数百家一流科研机构,使其技术更快更精准地与企业需求匹配。各地的咨询中心为企业提供与新技术培育的管理咨询,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开拓、运营管理、财务分析等,同时为企业、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提供项目评估,通过咨询服务赢得了大量长期客户。斯泰恩拜斯认为技术转移成功的首要因素是优秀的经理人,基金会1868年成立了秉承双元制实践教育方法的柏林斯泰恩拜斯大学,以50%课堂理论和50%企业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可胜任企业开放式技术创新工作任务。

3.2国内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3.2.1国内科技服务业发展主要模式

我国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以下4类:浙江的政府管理模式、北京的市场导向模式、江苏的创新平台模式、上海的全方位建设模式等。

1)浙江的政府管理模式

浙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特点是政府强势推动,举全省之力共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型综合型网上技术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其体系架构包含省技术市场管理中心、11个市级市场、94个县(市、区)分市场和29个专业市场。

浙江科技服务业由各级政府主导推动,发展具有特色:一是开创了“浙江的科技经费全国用,全国的智力资源浙江用”的先河,加速了国内技术资源的渗透;二是打造了规模化、集约化且具有“五个统一”(统一品牌、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安全系统、统一管理制度)的网上技术市场;三是网上技术市场突出了企业技术在技术市场的主体地位,实现技术市场的高效交易;四是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模式,促进了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融合。

2)北京的市场导向模式

北京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以中关村科技园为核心引擎,构建起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为源头,以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桥梁,以全国领先的风险资本与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为催化,由先行先试的政策保驾护航的科技服务体系。一是汇聚了全国最多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源头技术成果,为北京科技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拥有国内最大的技术交易平台———中国技术交易所,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强势支撑。三是拥有全国领先的风险资本市场与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北京有大量天使投资机构,全国1/3的创投活动发生在中关村科技园。同时,北京集聚了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全国知名的科技孵化器运营公司,拥有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业之路咖啡有限公司、北京多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等创新型孵化器。

3)江苏的创新平台模式

江苏充分利用创新平台支撑科技服务业发展。一是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了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常州科教城、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科技服务示范区。二是培育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如江苏省自动化研究所、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理工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等。三是搭建了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同时推动了科技创新创业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孵化器信息化管理,促进在孵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发布、交易和合作交流。

4)上海的全方位建设模式

上海充分利用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汇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水平高、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强等优势,构建了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一是汇聚一批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上海拥有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其中,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经过短期发展,已形成以集中交易为核心,集基础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资本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技术转移生态体系。二是大力推动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技术转移。上海是我国科技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其依托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国际合作部等大型平台,在对外科技交流和国际技术转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大力提升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孵化能力。上海充分利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契机,着力提升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技术孵化能力。四是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对在本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专业人才,上海在落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更能吸引科技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聚集。

3.2.2全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1)全国科技服务业单位个数不断增加

据《中国统计年鉴2022》数据显示,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单位个数不断增加,由2018年的127.56万个上升到2021年205.38万个,增长率高达61%。

 

 

2)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区域分化非常显著

2021年全国科学和技术服务业单位个数2053760个,其中北京市科术服务业单位个数276097个,占比13.44%,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是江苏省科术服务业单位个数239353个,占比11.65%。第三名是广东省科术服务业单位个数218332个,占比10.63%。北京、江苏、广东这三个省市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遥遥领先,均分布在东部区域,存在较为明显的头部集聚现象。

 

 

 

3)全国科技服务业对各行业的渗透情况

从全国科技服务业对各行业的渗透情况来看,计算机、电子和光学、机动车挂车、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医药制造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使用科技服务较多,木材加工、食品饮料烟草、家具制造、纺织服装皮革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消耗科技服务较少, 制造业科技服务渗透呈现较强的行业异质性。整体来看,技术密集型制造业科技服务渗透指数最高,其次为资本密集型制造业,最低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

 

 

3.3国内外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对比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已席卷全球,科技创新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利器。随着科技经济时代的来临,全球产业结构由“工业经济”主导向“服务经济”主导转变,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服务业,成为每个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风向标,是“服务型经济”快速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科技服务业在许多发达国家已成为支柱产业。在经济、科技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主的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科技服务业发展,加速推进创新全球化。可以清晰地发现,新型科技服务业能够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在自由的市场化环境驱动下催生新的服务模式和差异化发展路径。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技术进步和变革促进了各创新要素的重组和对接。加之政府对科技服务业给予充分的支持与引导,使得科技服务业更容易产生新的服务业态和模式。

美国科技服务业的突出特点是组织机构强大,除提供技术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资金支持等服务外,还参与服务对象的技术创新过程。德国在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上,除了在政策上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还在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方面聚集了多方面力量,包括各企业自主研发机构、社会公共科研机构以及政府政策行政系统等,形成政企联合的科技服务体系。日本科技服务业主要模式有大型科技服务咨询机构、非营利性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民间中介机构及科技孵化器。其中,大型科技服务咨询机构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完善的咨询服务体系,直接参与国防和尖端技术的研发工作。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上仍需发力。国外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科技服务业越发达,科技服务体系越完善,其科技实力与经济实力也会越强大。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增值高、消耗少的新型高端服务业态,科技服务业已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我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正在由“工业+投资”向“服务+消费”转变,经济结构正在形成“内外双循环”的新模式,经济增长的动力正在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服务业发展和创新驱动转变。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变推动行业转化,各地都开始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但我国的科技服务产业仍旧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难点,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上还需持续发力。

以北京为例,科技服务业属于北京规划的十大高精尖产业之一,也是北京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环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北京科技服务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年鉴显示,2018年科技服务业收入仅为2578.3亿元,2022年全市科技服务业收入将达到3465亿元。但从全市范围看,成规模的科技服务代表企业只有中科院创新孵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科技服务代表企业均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整体业务覆盖范围有限,缺乏为特定细分领域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及产业组织的能力。从产业垂直领域来看,北京市科研院所受体制机制限制,科技创新能力难以转化为实际服务能力。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问题与北京如出一辙,地区科创服务资源处于“小、散、乱”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支撑和管理,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在专业服务领域进行深度服务。在科创服务行业发展中,普遍面临着四大矛盾,即专业化分工与集成化服务需求的矛盾,本地资源与跨区域发展的矛盾,人力成本与专业化服务的矛盾,行政化体制和市场化需求之间的矛盾,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机构支撑不足。中国的科创发展亟须突破这几大矛盾,也需要形成世界先进的科技服务业。

3.4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北京是中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科技服务业发展也进入了蓬勃发展的阶段,且未来具有良好的优势和前景。北京科技服务业呈现规模大、贡献高、辐射强的特点,已经成为促进北京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之一。利用《北京市2022年统计年鉴》和《北京市2022年区域统计年鉴》等数据,从科学和技术服务业总体规模、区域细分、规模以上科学和技术服务业等方面分析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状况。

3.4.1科技服务业产值不断增加

科技服务业对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地区生产总值逐年上升,从2018年的2578.3亿元上升到2022年的3465亿元,增长率达到38.27%,增长速度不断加快。科技服务业产值占北京市生产总值比重从2018年的7.79%,上升到2022年的8.33%。科技服务业产值占北京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比重从2018年的9.37%,上升到2022年的9.93%。

 

 

3.4.2各区科技服务业产值差别巨大

2021年北京市科学和技术服务业总产值3198.2亿元,其中海淀区科学和技术服务业产值1183.07亿元,占比36.99%,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是朝阳区科学和技术服务业产值628.70亿元,占比19.66%。第三名是东城区科学和技术服务业产值336.11亿元,占比10.51%。

 

 

 

 

3.4.3北京市规模以上科学技术和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

2021年北京市规模以上科学技术和服务业企业共3414家,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类企业348家,占比10.19%;专业技术服务业类企业1837家,占比53.81%;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36%,占比36%。

2021年北京市规模以上科学技术和服务业资产总额共22261.3亿元,负债总额11231.5亿元,利润总额732.4亿元。

 

 

3.5科技服务业产业影响因素

3.5.1科技服务业系统

科技服务业是一个由服务主体及资源、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和外部环境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统一有机整体。

科技服务系统的构成要素如图所示。

 

 

其中,服务主体包括科研机构、科技中介和科技企业等三大科技公共组织。服务对象是指各产业及下属企业的各项具体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内容是指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金融等细分业态所能提供的科技服务和配套服务。在科技创新服务过程中,各科技服务主体以细分业态为载体,为科技创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化服务。不同服务主体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其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一定差异。服务目标是指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科技经济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外部环境要素是指政治、经济 、科技和社会文化等外生因素,这些因素对科技服务业的产生、发展、演化和升级起支撑作用。各要素之间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共同形成完整的科技服务体系。

1)科技服务业各细分业态间互动关系

在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过程中,科技服务业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各细分业态依附并嵌入科技创新链中,彼此之间进行专业化分工和多向协作互动,服务于科技创新链条的不同环节和活动:研究开发是科技创新活动的起点和核心;科技咨询机构为其研发成果提供科技查新、文献检索和技术评估等科技信息和咨询服务;检测机构为科技成果提供分析、检验和认证等服务,其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成果的后续转化/转移价值;而技术转移机构则为科技成果提供后续中试、技术熟化等服务;知识产权机构除了为创新成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也为技术转移中心的技术交易提供培训、交易评估和法律维权等服务;科技成果以孵化中心等各类孵化器为载体进行商业化和产业化,科技金融机构可通过担保、产权质押、股权投资等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险,解决中小企业的创业融资和风险问题。

2)科技服务业与重点产业耦合关系

科技服务业的行业特征决定了它必须要服务于某个具体产业才能发挥其价值。科技服务与重点产业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动态关联,具有很强的时空耦合性:科技服务业各细分业态在重点产业中的专门化应用,围绕该产业链中的研发设计、制造交易和行业应用等,各参与者合理分工,提高了组织行为工作效率;科技服务业对重点产业链进行渗透分解,将科技创新服务融入到重点产业价值链的研发设计、制造/营销和社会效用等各个环节中,提升了重点产业的内在价值和社会效用化能力;科技服务业与重点产业在产业链、科技创新链上不断融合,通过对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来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升级并实现自我升级,同时重点产业在科技服务业的推动下不断向其他行业渗透,并催生了新业态和新模式

3)外部环境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撑关系

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外界环境的支撑。政府、市场和社会是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环境支撑点: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的科技服务政策体系,以此提高科技机构和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规模化,提升整体科技服务水平;以市场为导向,挖掘科技型企业内在的发展潜力,推动科技服务行业内技术进步,加之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保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增强了其长期发展的稳定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资源和仪器设备共享等科技综合服务,保障科技服务产业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通过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为科技型企业营造鼓励创新的发展环境。

3.5.2科技服务业多维协同发展

科技服务业实质上是一个有机整体,不仅各科技细分业态间存在着互动发展关系也需要与其他重点产业进行耦合发展,此外外部环境的支撑发展更是必不可少,因此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实现多维协同发展。

 

 

1)多维协同发展的行为主体

科技服务业多维协同发展的行为主体是与科技服务业相关的各类科技服务细分业态、产业链上的各节点企业和政府部门,主要包括科研机构、科技服务中介、科技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作为接受科技服务配套设施的相关重点企业和政治机构等。各行为主体是各类资源聚集和活动开展的组织者、受益者和保障者。在多维协同发展中,科技服务业领域内的细分业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利用彼此之间存在着隐性或显性、直接或间接等关系,可为其他业态分别提供技术开发、产品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咨询和金融担保等专门服务,各细分业态进行多向互动协作发展,共同提升科技服务系统内部创新水平而作为接受科技服务的重点产业,其产业链上的各节点企业与科技服务业各业态之间融合协同发展,能够衍生具有高效益的新工艺与新业态,发挥科技服务业的价值。这是一个动态耦合的过程,科技服务各业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技术,为重点产业不断注入科技创新活力,而重点产业的科技需求逐渐加强将推动科技服务业各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两者联动共生,协同耦合。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能为科技服务业和重点产业这两个行为主体提供政策、法律、金融和市场等一切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保障。各个主体都在多维协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知识、技术、产品、服务和价值等相互流动而产生吸引力,彼此之间交叉协同,促使该发展产生最大的效应。

2)多维协同发展的资源

资源是各产业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与关键,拥有资源意味着拥有市场竞争力。产业发展中的资源既包括知识、人才、技术、资金、信息仪器设备和实验基地等一般性资源,也包括了产业发展科学战略、创新发展规划、系统结构和创新文化等异质资源。在市场多种力量的干涉下,没有相关产业提供帮助,其他产业想要获取这些稀缺的、无法替代的科技创新资源是很困难的。科技服务业各细分业态本身具有众多的创新资源,不仅内部之间相互流通共用,促进各科技服务业态的内部协同进程,也可为重点产业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源。而多维协同发展模式中的重点产业能够对这些创新资源进行融合、筛选和深度挖掘,并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性进行特殊化管理和采用,帮助科技成果快速市场化与社会化,同时也控制着科技创新资源为本产业所服务,使之更加具有市场竞争性。通过对模式内创新资源的整合,重点产业的科技密度将会增加,产业转型的速度加快,产业之间的联动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现象的发生,由此所形成的新的产业体系也将成为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部分,这也是科技服务业与重点产业协同发展的产物之一。外部环境除了能够适时提供科技服务产业宏观发展规划、权威科学信息和部分产业发展资金等资源外,政府法律法规的引导、创新激励体系的鼓励、社会环境营造的科技创新氛围和市场经济的行业技术导向等都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创新水平,产业链与价值链均得以发展有利于提高科技创新相关服务机构及重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多维协同发展的活动

多维协同发展内各行为主体之间的技术、信息、知识和资金等相关经济活动产生的相关作用,形成了一种知识互动网络、技术合作网络、外部支撑网络和价值网络等。强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主体的能动性,同时由政府适度引导且提供产业发展保障,多方面的支撑力量推进科技服务业协同发展。在多维协同发展中,科技服务细分业态间依托各服务主体所拥有的相关创新资源进行深度沟通与纵向关联,彼此之间的知识、技术等相互作用,优势互补,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进程此外,科技服务业通过对重点产业科技需求的有效把控,可实现两者的基础对接:以技术、信息、人才和资本等为载体,搭建科技服务业与重点产业的耦合共生平台,科技服务机构可以全方位的参与到重点产业的生产营销活动中,弥补重点产业在产品研发、技术检测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缺口,有效发挥科技服务业在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通过两者之间的技术研发活动、知识转移活动和市场交易等活动,将促进新型产业链的形成。同时,宏观外部环境所进行的一些活动也将推进科技服务业自身发展及与重点产业的融合发展,如政府颁布产业规划政策银行提供融资担保和科技交易市场制定入市准则等需要指出的是,在整体活动层面,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是起主要作用的。通过科技服务细分业态之间的互动,科技服务业与重点产业的耦合和外部环境对科技服务的支撑活动,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组合等都会激发科技创新的本能,衍生产品的科技价值。所有的科技创新活动都将会逐步改变多维协同发展模式的结构和形态,这也是科技服务业和其他与之相关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以科技服务系统构成为基础构建的科技服务业多维协同发展实质上是科技服务细分业态、重点产业和外部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和相互进步。各行为主体立足于科技服务业的服务内容将科技创新资源应用于科技服务业内部结构和重点产业的联动发展,资源的快速流动将带来更多的创新活动,而宏观环境则是一切创新资源合理利用和科技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从根本上来说,多维协同发展模式更有利于创新技术的扩散性与外溢性,推动科技服务业整体发展。

3.5.3科技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

一个地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效率除了与投入要素的配置状况、技术进步和创新程度相关,还可能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支持、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地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也是反映一个地区人民生活状况的重要标准。人均GDP较高的地区,一般经济比较发达,对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吸附力和推动力。

第二,政府支持。一个地区的科技服务业发展速度、质量、效益与地方政策支持有关联性。从发展实践看,京津冀城市群内由于各个地市财力悬殊,地方政府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意愿与财力不匹配,对产业的发展效率可能会产生影响。

第三,工资水平。科技服务业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劳动者素质较高,对薪酬的要求也较高,而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形式,能够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起到激励作用。

第四,研发环境。R&D经费支出反映了科技服务业的研发投入状况,经费的支持为科研成果的产出提供了保障,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科技服务业发展效率可能产生影响。

第五,相关产业的需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能够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而工业的快速发展对科技服务业会产生较大的市场需求。

 

创建时间:2023-12-0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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